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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工程”为新邵农村劳动力转移架设“金光大道”
发布时间:2008-8-11

   本网消息 “‘阳光工程’培训的指导思想是什么?”、“‘阳光工程’管理办法应坚持哪五个制度?”、“‘阳光工程’补助资金只能用于什么?不能用于什么?”……,8月4日,在新邵县2008年“阳光工程”工作会议上,来自7个培训基地的负责人接受了一场特殊的考试,这是新邵县做实“阳光工程”力推农村劳动力转移的一个剪影。由于措施到位、成效显著,新邵县连续三年被评为邵阳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工作先进单位。 

   自2005年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以来,新邵县已累计培训学员 6940人,已实现转移就业 6675人,转移就业率达到96.2 %,在提高农村劳动力技能、帮助农民增收致富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新邵县是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劳务收入是该县农民家庭收入和农民脱贫致富的主要来源之一,以往由于部分外出务工人员和农村新增劳动力缺乏一技之长,难以找到合适的岗位。为改变这种状况,新邵县把做实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作为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重大举措来抓。该县专门成立了领导小组,精心录制了“阳光工程”政策宣传带和明白纸,印制了招生简章,通过电视播放、户外张贴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阳光工程”政策,使“阳光工程”精神家喻户晓。开展“阳光工程”工作,培训是基础,转移就业才是关键,为搞好转移服务,确保学员就业稳定,新邵县“阳光工程”办公室积极组织各培训基地与省内外人才市场及企业联系,了解企业和市场用人需求情况,到企业进行实地考察,了解企业用人环境、员工福利等情况。如该县“阳光工程”培训基地——邵阳保安培训学校的负责人多次会同县“阳光工程”办公室的同志前往省内外各地考察,精心挑选合格的保安公司,与用人单位签订学员就业安置合同,要求用人单位为他们购买养老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确保了学员就业后的福利待遇。该培训基地四年来已培训学员820人,就业安置率达到97.8%。  

   据该县“阳光工程”办公室和各培训基地跟踪调查统计,通过“阳光工程”培训,学员就业后月工资都稳定在1000余元,年收入达万元以上。  (谢源源  罗剑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