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新邵县农机事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4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新邵县农机事务中心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一)为全县农业机械化生产、农机社会化服务、农机维修、农机抗灾救灾、农机安全生产监管等相关工作提高技术支持、服务保障、和相关公益服务;
(二)承担农业机械化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和职业技能开发工作;
(三)指导全县农业机械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农业机械信息网络建设;
(四)承担全县农业机械补贴政策实施相关事务性工作;
(五)承担全县农机化推广项目的组织实施;承担在全县不同的农业区域建立农业机械化示范基地(示范点)相关技术性、事务性工作;
(六)承担全县农业机械和农用运输机械(含农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检测、鉴定等相关事务性工作;
(七)对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的农机业务和技术进行指导,联系农机行业相关学会、协会。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新邵县农机事务中心内设机构包括:综合部、农机化推广事务部、科技教育事务部、农机安全事务部。
(二)决算单位构成。新邵县农机事务中心2024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新邵县农机事务中心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1508.7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17.69万元,增长16.86%,主要是因为在当年度补发了前几年的绩效奖及新增了农机学校提前退租的补偿资金项目。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合计1508.7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08.74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支出合计1508.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9.75万元,占43.73%;项目支出848.99万元,占56.2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508.7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17.69万元,增长16.86%,主要是因为在当年度补发了前几年的绩效奖及新增了农机学校提前退租的补偿资金项目。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508.7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17.69万元,增长16.86%,主要是因为在当年度补发了前几年的绩效奖及新增了农机学校提前退租的补偿资金项目。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508.7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农林水支出1448.91万元,占96.0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26万元,占2.8%;卫生健康支出17.57万元,占1.1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050.8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508.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57%,其中:
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
年初预算1956.48万元,支出决算为599.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6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口径不一致,部分列支在农业生产发展(项)。
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生产发展(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69.18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口径不一致,年初预算全部做在事业运行(项)。
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0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做预算,预算调整。
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9.80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做预算,预算调整。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40.81万元,支出决算为39.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9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当年有人员退休。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1.25万元,支出决算为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当年有人员退休。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1.26万元,支出决算为1.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6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当年有人员退休。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17.76万元,支出决算为17.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9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当年有人员退休。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33.29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预算到单位,实际由财政统一与住房公积金中心结算,款项未拨付到单位。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59.7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56.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4.41%,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102.8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5.59%,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万元,支出决算为2.51万元,完成预算的83.6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控制了公务接待费,与上年相比增加1.66万元,增长195.2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报销了上年度延期结账的部分公务接待费用。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因预算决算都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持平的原因是都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与上年相比持平,持平的原因是都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3万元,支出决算为2.51万元,完成预算的83.6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控制了公务接待费,与上年相比增加1.66万元,增长195.2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报销了上年度延期结账的部分公务接待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因预算决算都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持平的原因是均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与上年相比持平,持平的原因是均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因预算决算都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持平的原因是均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与上年相比持平,持平的原因是均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51万元,占1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51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85个、来宾480人次,主要是省、市主管领导检查来我县调研考察发生的接待支出和外县同行来人及接待乡镇来人办事开支。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单位本级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为0万元,截止2024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度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单位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未纳入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无机关运行经费。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开支培训费0.79万元,用于开展机插机抛技术培训和安全生产培训,参训人员120人,内容为插秧机、抛秧机的技术培训和补贴政策及安全生产学习;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5.9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8.6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1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1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5.9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5.91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1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部门(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三、关于2024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年度重点和日常工作安排,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和突破,绩效目标管理情况如下:
1、2024年我中心预算配置控制较好,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总额以内,“三公”经费较去年有大幅度增加,是因为本年度报销了上年度延期结账的部分公务接待费用。
2、我中心严格执行各项有关法律法规、财经纪律、财务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和加强内部财务控制,科学管理;严格预算收支管理,厉行节约,在资金使用上严格遵守各项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合理、节约、有效的使用每一项资金,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3、扎实做好各项农机管理工作,提升农机资源利用率,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
4、稳步提升农机服务水平,加快农业机械发展速度,改善农业生产环境,促进农业生产健康发展。
5、2024年度我中心在县委政府及农业农村局的正确领导下,通过一年的努力工作,全体干部职工从上至下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办事更积极,态度更热情,圆满出色的完成了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
6、根据对我中心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绩效情况的检查,2024年我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分98分。
(二)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24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年初预算2050.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8.85万元,项目资金1572万元。全年预算执行1508.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9.75万元;项目支出848.99万元。
1、基本支出
2024年农机事务中心基本支出659.75万元,人员经费556.9万元,公用经费102.8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94.93万元,包括基本工资134.87万元,津贴补贴9.62万元,奖金226.63万元,绩效工资63.9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9.9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6.7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13万元。
(1)公用经费中三公经费支出如下:因公出国(境)费用:2024年预算0万元,实际支出0万元,2024年决算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24年预算3万元,实际支出2.51万元,较2023年增加1.66万元,增长195.2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报销了上年度延期结账的部分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4年预算0万元,实际支出0万元,2024年决算0万元。
2024年度,农机事务中心“三公”经费均在预算范围内适用,严格按照省、市、县相关文件要求厉行节约,进一步降低公务接待开支。
2、专项支出
(1)专项资金(包括财政资金、自筹资金等)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分析。
2024年农机事务中心年初预算安排项目支出1572万元,后续调整预算为848.99万元,包括用于农机安全管理方面的拖拉机顽瘴痼疾专项整治项目资金19.8万元、用于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方面的农机购置补贴资金769.18万元及2024年农机学校提前退租补偿资金60万元。
(2)专项组织情况分析,主要包括项目招投标、调整、竣工验收等情况。
农机购置补贴的发放等项目由农机事务中心科技教育事务部负责,拖拉机顽瘴痼疾专项整治项目由农机事务中心农机安全事务部负责。
(3)专项管理情况分析,主要包括项目管理制度建设、日常检查监督管理等情况。
为加强专项资金管理,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确保专项资金的使用合理、合法、合规,特制定了《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严格规定不得挪用、转借,并成立了专门的领导班子对专项资金负责实施、监督和管理,同时实行阳光操作,建立了专项资金使用公示制度。
(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当前工作存在的问题:
1、部分联合收割机用户未及时开展审验工作。
2、部分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未及时发放到位,主要原因在于补贴户的银行卡账户信息不准确或银行账户效验异常。
3、固定资产建卡管理需进一步完善。
4、公务接待费用未及时结算上报。
原因分析:
1、牌证管理工作有待加强,农机安全事务部和农机化推广事务部加强对农机专业合作社的指导、管理工作。
2、信息核查工作有所滞后,科技教育事务部需加强督促乡镇农机部门上门核实,电话提醒农机补贴户及时完善申报相关正确信息。
3、固定资产账实核对工作不及时,需加强实物与账目核对,及时核销处置资产,确保帐实相符;对单位的固定资产做实编码管理工作,责任到人,调进调出人员及时做好财产移交接交手续。
4、公务接待就餐经办人员未及时结账,导致年度报账跨期。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 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党委办 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组织事务、宣传事务、统战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 标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是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是指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是指用于国土资源、海洋、测绘、地震、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 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 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业年金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专用燃料费:反映用作业务工作设备的车、船设施等的油料支出。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退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其他补贴。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职工探亲旅费、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 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对农户的生产经营补贴、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等。
对企业补助:反映政府对各类企业的补助支出。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中对企业补助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费用补贴:反映对企业的费用性补贴。
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第五部分
附 件
附件2-新邵县农机事务中心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