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新邵县委组织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4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新邵县委组织部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一)负责研究和指导党组织建设,制订加强党的工作制度、党内生活制度的规定和意见;会同有关部门对乡镇党委和县委管理的企事业单位党委换届选举及单位党委(党组)民主生活会进行指导;研究指导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以及党组织的设置原则、隶属关系和活动内容、工作方式;研究、指导、协调党员教育工作;组织和开展新时期党的建设的理论研究。
(二)负责干部队伍建设的宏观管理,制订和参与制订组织、干部、人事工作的重要政策、法规、制度,并对重要经验进行总结推介。
(三)提出乡镇和县直部委办局以及其他列入县委管理的领导班子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县委管理的干部的考察、任免、工资、待遇、出国(境)、退(离)休审批手续的办理;负责县级领导班子换届选举和届中调整的有关工作;负责乡镇和县直有关部委办局机关股级干部职务任免的备案和宏观管理工作;承办部分干部的调配、交流及安置工作;负责全县干部公开选拔工作的宏观指导,承办副科级以上干部公开选拔的具体工作;指导全县国家公务员制度及参照国家公务员管理制度的实施,负责全县党委、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群众团体和民主党派等机关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组织实施;组织落实培养选拔中青年干部、妇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党外干部的有关规定和方案;指导乡镇和县直部委办局等部门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
(四)研究制订全县组织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规划,指导全县组织系统信息网建设;负责全县干部人事档案,党内统计、干部统计工作宏观指导。
(五)负责干部监督工作宏观指导,负责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督促检查,及时向市委组织部和县委反映重要情况,对反映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问题进行调查了解和督办;负责对乡镇以上党政领导干部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对有关监督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市委和县委管理的干部的历史遗留问题进行初审和审查。
(六)制订干部教育工作规划,组织、协调市管、县管干部和部分中青年干部的培训;指导、协调、检查乡镇和县直部委办局的干部教育工作。
(七)制订和参与制订有关人才工作的政策、规定,指导、协调、检查人才工作;指导有关专家开展活动。
(八)统一管理公务员工作。负责全县公务员队伍建设的规划、协调和宏观指导,研究起草公务员管理的政策法规,督促检查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贯彻落实;组织指导乡镇和县直机关实施公务员法工作,群团机关和执法部门等有关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的考录、考核、交流、调配、培训、申诉控告等工作;负责拟定、实施公务员工资福利政策,全县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工资统发审核的相关职责。
(九)贯彻执行关于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制订老干部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负责全县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宏观管理,指导全县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指导全县离退休干部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依法维护离退休干部的合法权益,会同有关方面做好离退休干部医疗保健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委体系建设,协调、指导全县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负责全县关心下一代工作的督促指导,承担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指导协调全县人事、机构编制、党校和群众团体工作,归口管理县委老干部局,负责县直机关党委日常工作。承办县委和市委组织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内设机构设置。中共新邵县委组织部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研究室、组织指导组、党员管理组、干部组(加挂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办公室牌子)、公务员一组、公务员二组、人才工作办公室、干部监督组、干部教育组、干部信息管理组、老干部组、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加挂县委离退休干部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牌子)、直属机关工委办公室等14个组室,加挂中共新邵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牌子,新邵县基层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中共新邵委组织部合署办公。下属二级机构包括:新邵县委组织部党员教育中心(县委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管理办公室)、县老干部服务中心、县绩效考核和人才发展事务中心。我单位现无公车。
(二)决算单位构成。新邵县委组织部2024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县委组织部本级以及党员教育中心、新邵县老干部服务中心、新邵县绩效考核和人才发展事务中心。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见附表1)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9298.4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7149.69万元,增长332.74%,主要是因为全县村干部待遇支出纳入本单位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合计9298.4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298.45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支出合计9298.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38.41万元,占15.47%;项目支出7860.04万元,占84.5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9298.4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7149.69万元,增长332.74%,主要是因为全县村干部待遇支出纳入本单位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298.4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7149.69万元,增长332.74%,主要是因为全县村干部待遇支出纳入本单位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298.4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795.62万元,占30.0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6.92万元,占0.93%;卫生健康支出19.89万元,占0.21%;农林水支出6396.02万元,占68.7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468.9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9298.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2.99%,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302.52万元,支出决算为966.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21%,决算数大于(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支出未能当年度支付到位,故未能计入当年度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公务员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25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纳入行政运行进行预算。
3、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822.34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村级事务支出未纳入当年度本单位预算。
4、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相关机构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43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纳入行政运行进行预算。
5、社会和保障就业支出(类)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年初预算为50.75万元,支出决算为50.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8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存在异动。
6、社会和保障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34.9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存在异动。
7、社会和保障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0.18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纳入此项进行预算。
8、社会和保障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1.45万元,支出决算为1.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3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不准确。
9、社会和保障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0.31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不准确。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36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存在异动。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20.49万元,支出决算为19.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0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存在异动。
12、农林水支出(类)(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245.93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这类支出年初纳入大财政预算,未在本单位预算范围内。
13、农林水支出(类)(款)农村综合改革示范点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5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为上级红色美丽村庄建设资金,未纳入本级预算。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42.04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出决算对住房公积金(项)未在该项目列支。
1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16.5万元,支出决算为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6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38.4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82.2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8.29%,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养老保险缴费、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456.1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1.71%,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5万元,支出决算为3.2万元,完成预算的91.4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县委组织部按照中央、省和县委县政府要求,厉行节约;与上年相比增加1.31万元,增长69.31%,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支付时间较实际开支时间有延缓,部分上年度开支于本年度才支付到位进行入账。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与上年持平。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3.5万元,支出决算为3.2万元,完成预算的91.4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县委组织部按照中央、省和县委县政府要求,厉行节约;与上年相比增加1.31万元,增长69.31%,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支付时间较实际开支时间有延缓,部分上年度开支于本年度才支付到位进行入账。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与上年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2万元,占1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2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55个、来宾268人次,主要是调研访问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单位本级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止2024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56.14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54.01万元,降低25.24%。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3.38万元,用于召开基层党组织书记年度述职评议会、驻村帮扶工作推进会等会议,人数645人,内容为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驻村帮扶工作部署等;开支培训费1.08万元,用于开展村干部、机关党建专干培训,人数378人,为驻村帮扶、党建业务培训等;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7.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7.2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7.2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7.25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部门(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三、关于2024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报告等按照财政绩效部门要求随同部门决算一同公开。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组织事务、宣传事务、统战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是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是指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是指用于国土资源、海洋、测绘、地震、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业年金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专用燃料费:反映用作业务工作设备的车、船设施等的油料支出。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退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其他补贴。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职工探亲旅费、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对农户的生产经营补贴、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等。
对企业补助:反映政府对各类企业的补助支出。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中对企业补助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费用补贴:反映对企业的费用性补贴。
第五部分
附 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