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邵县农业农村局2026年部门预算
  • 来源:新邵县农业农村局
  • 作者:新邵县农业农村局
  • 更新时间: 2026-04-30 15:18
来源:新邵县农业农村局 更新时间: 2026-04-30 15:18



第一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项目支出预算表

10、政府采购预算表

11、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1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13、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申报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1-9表),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全县农业农村工作的协调和综合工作,组织研究全县农业、农村发展和改革中的问题,提出农业、农村发展和改革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发展和改革工作。

2、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改革的建议,指导协调县域经济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研究提出乡村振兴县域经济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政策与规划建议,参与农村小城镇规划和建设的有关工作,参与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工作。

3、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农产品加工业、农垦等农业各产业(以下简称农业)发展的方针政策,拟订我县农业发展的政策和规划并指导实施,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推进农业依法行政,办理农业、畜牧水产、兽医、生猪屠宰等行政审批事项。

4、研究提出稳定和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检查监督惠农政策的落实,指导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和资产财务管理,负责农村村级财务审计工作,拟订全县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休闲农业、家庭农场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

5、指导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组织落实促进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改善,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提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议,按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和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经批准后与财政部门共同制订实施方案并指导实施;拟订农业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配合财政部门组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

6、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组织拟订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农业产业保护政策建议,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议;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政策建议,研究制定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

7、承担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贯彻执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标准和技术规范,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和工作考核;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畜禽屠宰的监督管理。

8、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草种、种畜禽、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食用菌菌种的许可及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兽药质量、兽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国家标准;依法负责渔船、渔港、渔机、网具的监督管理,指导渔业安全生产;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农业生产资料标准;开展兽医医疗器械和有关肥料的监督管理。

9、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贯彻执行国家动植物防疫检疫法律法规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地方性动植物防疫政策建议并指导实施,指导动植物防疫和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对县内动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承担境外引进农作物种子(种苗)检疫审批工作;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的管理。

10、承担农业防灾减灾的责任,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化肥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11、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开展相关农业统计工作;采集、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信息服务。

12、制定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县农业科技创新和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实施科教兴农战略,按分工组织实施农业科研重大专项;组织实施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管理,组织引进农业先进技术,指导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

13、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农民教育培训和农业广播电视教育工作,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承担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培训工作,会同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

14、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宜农滩涂、宜农湿地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拟订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政策并指导实施,依法管理耕地质量,发展节水农业。

15、制定并实施农业生态建设规划,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生物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承担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有关工作;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等发展;负责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16、制定全县蔬菜产业发展规划;制定蔬菜管理规定、蔬菜产销标准;做好蔬菜生产和新技术、新品种的研究、引进、推广工作;负责规划指导全县蔬菜基地建设、标准化生产、组织实施蔬菜的产地认定、质量认证、市场准入和安全检测工作;组织协调全县蔬菜项目的实施和管理;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负责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的征收使用和监督管理。

17、负责组织、协调抓好全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抓好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基层政权建设和绩效文明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劳动模范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农业专家服务组工作。

18、研究提出县级农业发展资金的安排方案并监督管理。

19、参与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业援外项目。

20、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新邵县农业农村局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综合调研与改革股、计划财务股、法规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农村社会事业促进股、种植业管理股、农业机械管理股、农村合作经济指导股、农田建设与耕地质量管理股、政工股、发展规划与乡村产业发展股、畜牧渔政股、乡村建设股、帮扶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新邵县农业农村局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6年本部门收入预算29542.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9542.6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3289.75万元,主要是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6年本部门支出预算29542.66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7.2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7.84万元,农林水支出26394.0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6.97,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846.58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3289.75万元,主要是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6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29542.66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7.26万元,占0.46%;卫生健康支出57.84万元,占0.20%;农林水支出26394.01万元,占89.34%;住房保障支出106.97万元,占0.36%;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846.58万元,占9.64%,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6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1345.64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五险一金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物业管理费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6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28197.02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农林水支出及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8197.02万元,主要用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粮油单产提升、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耕地轮作、国土调查耕地质量等级调理与评价、农业生产救灾、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农业资源与生态保护、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禁捕退捕、灾毁农田修复、农业对口支出、粮食生产、农技推广及新型农民职业培训培育、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和早稻集中育秧、沼气能源建设、美丽乡村建设、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棉花大县奖励、乡村振兴带头人“头雁”培育与高素质农民培训、高标准农田建设勘察设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劳模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6年本部门机关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91.92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48万元,下降0.52%,主要是人员减少及机关公用经费的压减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6年本部门机关本级“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 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6“三公”经费预算较2025减少10万元,主要是继续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实行零接待,控制“三公”经费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6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培训费预算0万元;未计划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5293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5293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5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6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6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29542.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45.64万元,项目支出28197.02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表

  (具体见附件)

附件:2026年度新邵县农业农村局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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