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邵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2026年部门预算
  • 来源:新邵县
  • 作者:新邵县
  • 更新时间: 2026-04-30 11:14
来源:新邵县 更新时间: 2026-04-30 11:14


目录

第一部分2026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2026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项目支出预算表

10、政府采购预算表

11、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1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13、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申报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1-9表),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有关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工作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和方针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2、指导和推进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领域体制机制改革,推进全县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事业融合发展,编制实施全县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事业的发展战略、发展目标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

3、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活动,指导全县重点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和文物设施建设,组织全县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对外合作和市场推广,制定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4、按权限负责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领域的行政许可、复议和监督工作。指导监督本行业的学会、协会等社团工作。

5、管理全县文学艺术事业,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重点扶植具有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参与组织重大文化艺术活动。

6、组织、指导全县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的公共服务,指导公共文旅产品的生产;指导社会文化事业和文化艺术普及工作,推进全县文化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7、指导、推进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8、负责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组织开展国家级、省级、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项目及其传承人的申报、评审工作。组织协调全县性文化遗产展示活动。

9、统筹规划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产业,组织实施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产业发展。

10、指导推动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市场发展,对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市场。

11、指导全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对全县文艺演出、文化娱乐、互联网上网服务、文化艺术品经营活动、文物、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市场等进行监管。

12、拟订全县文物和博物馆发展规划,协调指导全县文物和博物馆安全防范工作,指导全县文物安全责任落实,履行文物行政执法督察和文物安全督察职责,协同有关部门对全县世界自然和文化双重遗产、国家级和省级、市级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申报、审核、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全县文物的保护管理、抢救发掘、研究利用宣传、人才培训等工作;依法对全县不可移动文物、馆藏文物、民间收藏文物进行监督管理;审核、申报并配合建设工程的考古勘探、发掘项目;审查申报考古勘探抢救性发掘项目;指导各级博物馆、纪念馆的建设;协调和指导利用文物开展对外合作和交流。

13、拟订全县国际旅游市场开发规划,组织全县旅游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推广活动;拟订我县开拓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市场的措施并指导实施;协调和指导全县假日旅游和红色旅游工作;依规对旅行社、旅游饭店、乡村旅游区等实施许可监督管理,负责监测全县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经济运行和全县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统计及行业信息发布。

14、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安全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指导、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监管卫星电视接收设施和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落地与接收。指导、协调广播电视系统安全和保卫工作。

15、负责对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监督管理、审查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负责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指导、协调广播电视全县性重大宣传活动,指导实施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

16、拟订全县文旅广体系统人才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相关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

17、推行全民健身计划,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负责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指导、协调、组织、配合各行业群众性体育活动的开展,负责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建设;做好学校、机关、企业、部队、少数民族和残疾人的体育工作,负责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18、统筹协调全县体育事业和竞技体育发展,组织参加和承办国家级和省、市级、县级体育竞赛;研究和平衡全县竞技运动项目设置与重点布局;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加强体育后备人才建设。

19、负责法律、法规和上级政府规定的安全生产职责,承办县安全生产委员会交办的有关安全生产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新邵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内设办公室、财务股、文化股、旅游股、广电股、体育股、市场管理股、文化传承保护股8个股室。7个二级单位:文化馆、美术馆、图书馆、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全民健身服务中心旅游服务中心(加挂文物保护中心牌子)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新邵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6本部门收入预算1501.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28.9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72.4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324.67万元,主要是人员增加且争取到一笔省级文物保护资金

(二)支出预算:2026年本部门支出预算1501.38万元,其中,科学技术支出66.8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188.2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5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7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6.56万元,其他支出172.43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324.67万元,主要是人员增加且争取到一笔省级文物保护资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6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328.95万元,其中,科学技术支出66.8万元,占5.0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188.28万元,89.4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55万元,2.52%,卫生健康支出13.77万元,1.04%,住房保障支出26.56万元,2%。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6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354.26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待遇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6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974.69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公务交通补贴支出9.7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人员交通出行方面;业务工作经费支出66.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2026年业务工作运转方面;送戏曲进万村,送书画进万家支出6万元,主要用于乡镇文化事业发展;中央文化人才专项经费23万元,主要用于提高文化人才素养;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免费开放资金81万元,主要用于补贴三馆免费开放和文化站文化发展;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站)免费开放省级配套资金43.4万元,主要用于补贴三馆及文化站免费开放;公共图书馆 美术馆 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县级配套10.6万元,用于与中央和省级免费开放资金相同;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中央补助资金12万元,主要用于补贴体育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中央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328.12万元,主要用于提供文化培训、开展文化活动,充实群众文化生活;省级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建设资金48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公共文化建设;省文物保护“六大工程”项目资金—中共湘中特委活动旧址修缮工程资金289万元,主要用于文物保护修缮;第二批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市县)57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公共文化建设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6年本部门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172.43万元,其中,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172.43万元,占100%具体安排情况如下:市县分成体彩公益金101.13万元,福彩机构业务费71.3万元,主要用于县域体育及彩票事业发展。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6年本部门机关本级行政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25.2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92万元,上升8.25%,主要是人员增加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6年本部门机关本级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5减少5万元主要是基于目前财税改革,减少“三公”经费支出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6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培训费预算0万元;未计划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经费预算0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4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5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69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5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6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6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501.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4.26万元,项目支出1147.12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新邵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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