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办发〔2026〕1号
新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新邵县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
30年整县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相关单位:
《新邵县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整县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新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2月14日
新邵县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
整县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整省试点工作的通知》(湘农发〔2024〕71号)文件要求,积极稳妥推进我县农村承包地第二轮到期后再延长30年整县试点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牢把住处理好农民和土地关系这条主线,坚持延包原则,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权益,为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农业强省奠定制度基础。巩固和完善以家庭承包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以确权登记颁证成果为基础,以承包农户为单位开展延包,确保绝大多数农户原有承包地继续保持稳定,不得推倒重来,不得借机违法调整或收回农户承包地。尊重农民意愿和首创精神,充分发挥其主动性和创造性。允许农民集体在法律法规政策范围内通过民主协商自主调节利益关系,保持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范围
全县除小塘镇之外14个乡镇。
三、工作要求
(一)摸底调查承包现状。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摸底调查工作,要做到“六个摸清”:一是摸清第二轮土地承包以来农户家庭人口及承包地变化情况;二是摸清整户消亡、全家进城落户以及整户无地等情况;三是摸清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到户情况;四是摸清村集体土地利用现状和机动地留用等情况;五是摸清农户对延包的意愿及想法;六是摸清承包管理中存在的突出矛盾纠纷和历史遗留问题等。
(二)依法依规开展延包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业农村部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规程(试行)》《湖南省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试点工作规范(试行)》等相关规定,指导试点村组规范有序开展延包工作。主要包括以下程序:成立机构、摸底核实、制定方案、开展调查、审核公示、签订合同、完善证书、资料归档。
(三)需解决的主要问题。试点主要探索解决以下具体问题:一是探索直接顺延的条件和具体办法。二是对承包地因自然灾害损毁等特殊情形,探索实施“大稳定、小调整”的具体办法。三是探索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和跨村组跨乡镇的出嫁、离婚、丧偶妇女等特殊群体承包地延包路径。四是探索整户消亡土地收回和发包机制。五是探索土地经营权流转与延包的有效衔接方式。六是探索整县推进人力物力保障路径,核算延包工作经费需求,如何有效降低成本等。七是探索建立土地承包管理信息化机制,包括土地承包合同网签、土地承包信息数据库更新和日常变更机制。八是探索土地承包合同管理与不动产统一登记有序衔接的路径等。
(四)把握风险防控。一是建立“村、镇、县”三级联动信访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确保全县社会大局稳定;二是严格履行程序。确保所有环节公开透明,全程留痕,接受群众监督,对局部性问题,可按照“一村一策”或“一事一议”办法,在原则和程序合法的基础上予以解决;三是统一政策宣传口径。防止误读、曲解。设立政策咨询热线,及时答疑解惑;四是加强舆情监测与引导。对可能出现的风险点进行排查和评估,提前介入,有效化解。
(五)加强信息管理。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数据库和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业务信息平台,并与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实现信息共享。
四、工作步骤
(一)安排部署和宣传培训(2026年3月15日前)
1.成立机构和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成立新邵县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专班,从相关职能部门抽调精干力量充实县延包办,负责对全县土地延包试点工作指导、协调、督查,研究确定《新邵县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确保试点工作推进有据可依。各乡镇建立党政负责人牵头的工作专班,明确联村指导员,建立联村包干责任制,结合实际制定延包工作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实施。
2.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多措并举加大对试点工作的宣传培训力度,县、乡、村三级召开动员培训会,认真学习相关政策文件,采取编印宣传资料、开设宣传专栏,利用村级微信群、“村村响”等方式,将政策法律宣讲进村入户,做到家喻户晓。
3.做好技术服务的政府采购工作。采购第三方技术服务公司参与二轮延包到期整县试点的技术服务工作,主要参与外业调查摸底、指界、测绘,内业整理、数据建库、与原确权成果数据的比对与纠正、数据汇交、事后档案整理;与不动产登记中心的有序衔接技术服务。
(二)摸底核实和制定方案(2026年3月16日-5月31日)
1.成立延包工作小组。各行政村(社区)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代表会议依法选举产生村级、组级延包工作小组及成员,小组成员候选名单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确认后印发公布实施。
2.开展摸底核实。结合各地实际和尊重农民意愿,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为基础,结合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林权、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其他不动产权利登记以及土地整治项目、土地征收等情况,对农村土地承包情况进行摸底核实。主要摸清:①第二轮土地承包以来的承包农户及家庭成员登记、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及证书到户、承包地申请补登及信息纠错变更等情况;②因开荒地、机动地、农户退回承包地、高标准农田调整、城乡建设用地及征地、增减挂钩复垦等新增土地管理及发包情况;③存在的承包地纠纷和历史遗留问题;④外嫁女及离异妇女土地承包情况;⑤农户延包意愿,等等。摸底核实工作由延包工作小组组织实施,通过电话、微信或上门等方式,对本发包方范围内的农户承包地、承包人口等增减信息进行调查并填入相关表格。
3.制定延包方案。摸底核实完成后,延包工作小组结合本集体实际情况拟定延包方案(草案),明确重大问题处置意见(初稿),报乡镇人民政府预审后提交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村民)会议或成员(村民)代表会议三分之二以上人员讨论。修改完善后的延包方案和重大问题处置意见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县二轮延包整县试点工作专班办公室备案,并在本村张榜公示,期限不少于15天。公示修改后的延包方案应当内容合法、程序规范、群众满意,由乡镇人民政府指导集体经济组织实施该方案。
(三)开展调查和生成资料(2026年6月1日-7月31日)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办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NYT2537-2014)及国家调查规程等有关规定,按照延包方案要求,开展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形成公示表、公示图等调查成果。调查流程:整理摸底表,开展权属调查,进行数据预处理,生成农户信息公示表(图)等。
1.整理摸底表。收集整理摸底阶段收回的农户《摸底表》等,按照承包方代表、家庭成员、承包地块等信息是否有变化,将农户填报情况分为无变化、有变化两种。农户承包信息无变化的,做直接顺延安排,不列入农户承包地权属信息测绘等调查范围可直接进入摸底结果公示和签订土地承包合同等程序;农户承包信息有变化的,对照摸底表,组织开展农户承包信息测绘等调查。
2.开展权属调查。筛选出农户承包信息有变化的摸底表,根据摸底表中农户填写的变化信息,组织开展各类变化信息的权属调查。调查范围包括农户承包信息纠错变更、整户进城农户转让承包地、农户转让互换承包地、遗留问题外嫁女承包地核定、农户消亡户承包地收回、农户承包地征地、无地少地农户新增承包地、非承包地(集体机动地等)变化等,由调查员按照农户摸底表或发包方提供的资料进行记录或调查,形成相关权属调查数据,出具测绘调研报告。开展以上调查工作,所应生产的各类调查表等资料,均按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要求办理。
3.生成公示资料。按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NYT2537-2014)和《湖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技术方案》(湘确权办〔2015〕4号)等政策文件要求,以发包方为单位输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信息公示表》。非承包地(集体机动地等)调查情况也应列入公示表内容。
(四)审核公示和签订合同(2026年8月1日-10月15日)
1.审核公示资料。公示表、公示图等资料,经延包工作小组审核后,张榜公示不少于15天。公示期内,相关权利人提出异议的,延包工作小组应记录、核实;情况属实的,应修正公示结果后再公示,直至无异议。公示期满后,调查单位据此以承包方为单位制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公示结果归户表》,交由发包方负责人、承包方代表签字。
2.签订延包合同。根据公示结果,明确二轮承包到期后延包的土地承包关系,更新农村土地承包信息数据库,按照《农村土地(耕地)承包合同(家庭承包方式)示范文本》要求,生成电子合同文本,并组织现场签订或网签土地承包合同。网签土地承包合同的,农户可自行下载其合同并保存。合同记载二轮土地承包到期现为30年,即二轮土地承包期限终止日起至30年满。纸质合同一式四份(不动产登记使用电子版合同或自行复印),承包方、发包方、乡镇人民政府、县二轮延包整县试点工作专班办公室(县农经站)各一份。
(五)完善证书资料归档(2026年10月16日-12月30日)
1.抓好登记颁证。完成土地延包合同网签后,农业农村部门按照有关文件规定,采取在线方式,及时将延包合同电子数据共享给自然资源部门。自然资源部门依据合同记载的相关信息,将发包方、承包方权属数据、矢量数据等登簿(不动产登记簿)。登簿完成后,自然资源部门及时将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给农业农村部门。原已依法颁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在新的承包期继续有效且不变不换。对于延包中因土地承包期限变化直接顺延的,自然资源部门依据延包合同在登记簿上做相应变更,在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上标注记载,加盖不动产登记专用章。涉及互换、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等其他情形的,由自然资源部门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农业农村部门不再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2.整理资料归档。严格执行二轮延包试点档案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按照档案整理要求和资料归档范围,以承包农户、发包方为单位整理归档,适时移交档案管理部门保存。各级综合档案按规定标准整理归档。归档资料包括延包工作小组成立文件、试点工作方案、延包方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摸底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信息公示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公示结果归户表、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发包方调查表、承包方调查表、承包地块调查表等。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新邵县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专班。具体名单如下:
总召集人:邱叶红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召集人:黄雍纯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成 员:李 峻 县政府办副主任
谭中凡 县财政局局长
黄该祥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邓亦峰 县信访局局长
张君英 县妇联主席
陈 信 县档案馆馆长
肖成武 县农村经营服务站站长
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县农村经营服务站,县农经站站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试点过程中的日常事务,统筹协调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今后,如有人员调整,由相应岗位人员自行替补,不再另行发文。
各乡镇相应成立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的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专班,切实加强领导,抽调精干人员,专职负责试点工作的组织管理等日常工作。
(二)明确部门职责。县二轮延包整县试点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要求,认真履行好各自职责。各乡镇党委、政府负责本区域内延包工作的具体落实。县农经站负责牵头制定试点工作方案,牵头做好试点工作的政策解读、调研督导,协调解决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开展业务指导等工作。县财政局负责据实保障试点工作经费,及时落实资金并加强资金监管,不向农民收取费用,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协调提供涉及承包地块变更信息所需的二调及三调影像和基本农田等有关数据资料,对接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信息平台及不动产证书发放工作。县妇联负责延包工作中妇女合法权益的维护。县档案馆负责土地延包相关档案整理指导、进馆等工作。县信访局负责协调化解工作引发的信访问题,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其他部门按照本部门的职责分工,积极参与延包试点工作。
(三)保障工作经费。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深化农业农村改革的重要内容,工作经费需纳入县级财政预算,据实保障宣传、发动、培训、测绘制图、承包合同、证书印制、档案入馆、数据入库、平台优化等经费及时足额到位。不得向村集体和农民转嫁或分摊试点工作经费,努力降低工作成本,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
(四)严肃组织纪律。对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的相关资料,特别是高清影像图等地籍信息资料,要严格按照国家测绘局、国家保密局《测绘管理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国测办字〔2003〕17号)执行,要对延包试点工作各环节进行严格监督管理,确保不泄密。
(五)维护社会稳定。高度重视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再延长30年试点过程中的社会稳定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各有关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深入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再延长30年试点第一线,及时发现和指导解决问题,要充分发挥县乡两级人民调解机构和农村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的作用,发挥农民群众当家作主的主观能动性和智慧,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认真负责接待群众信访工作,及时调处农民反映的问题,防止群体事件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