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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馈问题 |
湖南省有关部门在生态环境分管方面要求不严,监管不到位。湖南省要求,2020年3月底前完成全省自然保护地内矿业权处置,但工作推进滞后,2024年3月暗查发现,自然保护地内仍有多宗矿业权为按要求处置到位。督察组抽查17个自然保护地,13个存在生态破坏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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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目标 |
确保全县所有矿业权不涉及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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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时限 |
持续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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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完成情况 |
自然资源、林业部门联合对县域内21个矿业权开展全覆盖核查,确认5宗矿业权与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存在重叠,具体情况如下: 1.湖南省新邵县梨树坳矿区铅多金属矿普查:与生态保护红线重叠面积12.15公顷,与待批复自然保护地重叠面积12.146公顷;2.湖南省新邵县龙山金锑矿近外围金矿详查:与生态保护红线及待批复自然保护地重叠面积均为13.98公顷;3.湖南省新邵县龙山矿区北部+310米标高以下金锑矿普查:与生态保护红线及待批复自然保护地重叠面积均为154.28公顷;4.新邵县鑫山矿业有限公司永红林场铅锌锑矿:与待批复自然保护地重叠面积9.735公顷;5.湖南省新邵县白云铺铅锌矿:与待批复自然保护地重叠面积25.845公顷。目前,上述5家矿山已全部停工停产,彻底停止一切勘查开采活动,有效阻断生态破坏风险。 根据《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涉及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的省级发证矿业权的处置意见的函》(湘自资函〔2024〕14 号)及《湖南省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湘发电〔2025〕3号)要求,对5宗重叠矿业权实施分类处置:1.湖南省新邵县梨树坳矿区铅多金属矿普查:采取部分避让退出方式处置。2024年9月13日,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向矿权人湖南省遥感地质调查监测所下达限期办理矿业权范围调整等手续的通知,要求2024年12月10日前完成范围调整及延续、变更登记手续。市县两级自然资源部门多次督促推进,但该单位至今未办理相关手续且未出具处置意见。为严格落实整改要求,2025年10月,新邵县自然资源局已向省自然资源厅报送《关于依法对湖南省新邵县梨树坳矿区铅多金属矿普查(探矿权)公告注销的请示》,推动问题依法依规解决。2.其余4宗矿业权:因涉及的自然保护地尚未正式批复,按照“暂缓处置,待自然保护地正式批复后处置”的要求,已落实停工停产、现场管控等临时措施,定期开展巡查监管,确保不发生违规复工及生态破坏行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