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目的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重要论述为根本遵循,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防汛工作要求,有效防御洪涝灾害,防范和化解超标准洪水等重大风险,最大程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支撑全县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湖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湖南省防汛应急预案》《邵阳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邵阳市防汛应急预案》《新邵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新邵县应急和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调整新邵县应急和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的通知》等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文件资料。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新邵县范围内洪涝灾害的防范与应急处置,洪涝灾害包括:江河洪水、山洪地质灾害(指由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滑坡)以及由以上因素引发的城区内涝、水库垮坝、堤防决口、水闸倒塌等次生衍生灾害。
四、主要内容
《预案》内容包括:总则、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能力建设、值班机制、预防预警机制、指挥机制、巡查防守、应急响应、后期处置、应急保障、宣传、培训和演练、责任追究、附则、附件等11个部分。
五、解释单位及解读人
政策解读单位:新邵县应急和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解读人:何颖 联系电话:0739-3608028
咨询电话:0739-3608028(新邵县应急和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新邵县应急管理局
2026年5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