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开展2025年第五次人社领域集中接访的公告
  • 来源: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作者: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更新时间: 2025-10-27 11:52
来源: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更新时间: 2025-10-27 11:52


根据省人社厅工作安排,于20251030日,开展人社部门第次现场集中接访,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接访时间

202510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二、接访地点

新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栋三楼(新邵县酿溪镇大应北路25号电话:0739-3607293/3600150。

三、工作重点

聚焦拖欠农民工工资、养老保险及退休待遇等问题突出领域,结合集中治理重复信访专项行动收官在即,对未办结的赴市到省进京重点重复访开展集中接访。

参加接访人员

县人社局主要负责人、局机关相关股室及二级机构负责人参加。

五、注意事项

(一)现场来访

来访人员听从接待人员的安排,遵守信访秩序,如实填写信访登记表。多人反映同一意见、建议和要求的,按照《信访工作条例》规定,推选出不超过5人的代表反映有关诉求。请务必携带身份证及相关证明资料。

(二)非现场来访

可以通过手机扫描下方湖南人社“码上通”表达诉求

同时,可以登录智慧人社APP、智慧人社微信公众号进入“线上信访”平台表达诉求。还可以通过拨打12333热线电话表达诉求。

不予受理事项

按照信访工作法治化要求,以下事项将不予受理或不再受理。

1.“三个不予受理”:

①对跨越本级和上一级机关提出的申诉求决类走访事项,上级机关不予受理;

②属于法院、检察院管辖的事项,已经、正在和应当通过审判机关诉讼程序或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程序处理的事项,不予受理;

③对信访事项已经受理或者正在办理,信访人在规定时限内向上级机关又提出同一信访事项的,上级机关不予受理。

2.“两个不再受理”:

①已经复核的信访事项,信访人仍以相同事实和理由反映的,不再受理;

②已经依法终结的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将转送同级政法部门,由政法部门书面告知不再受理。


新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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