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督管理局
新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陈家坊镇中心卫生院使用过期医疗器械案情况的公示
  • 来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作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更新时间: 2025-10-31 15:53
来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更新时间: 2025-10-31 15:53


2025年6月5日,本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门诊楼二楼化验室进门口摆放的“干化学尿液分析仪”(型号:H-100;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编号:吉食药监械生产许20150016号;医疗器械注册证编号:吉械注准20152400002;执行标准:YZB/吉0066-2011;产品编号:N1800100H003SE;生产日期:2018年1月;注册人/生产企业名称:迪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地址: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宜居路3333号;使用期限:7年),数量1台,已超过规定的使用期限(即2025年1月31日),当事人化验室工作人员正使用该设备进行尿液样本检测。经本局执法人员核查,当事人化验室工作人员2025年6月5日8:00-11:00使用上述“干化学尿液分析仪”进行尿液样本检测共5人份。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经调查,上述涉案的干化学尿液分析仪为湖南恒通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无偿捐赠给当事人使用,该医疗设备当时的销售价格为3000元/台。自2025年2月1日过期后至2025年4月27日,上述干化学尿液分析仪”一直处于停用状态。期间当事人使用的是后面采购的使用期限内的“干化学尿液分析仪”(产品型号:华晟-H-Ⅱ;生产日期:2024.04.11;使用期限:10年)。2025年4月28日,上述使用期限内的“干化学尿液分析仪”(产品型号:华晟-H-Ⅱ;生产日期:2024.04.11;使用期限:10年)被用于下乡体检,当事人不得已将上述过期的“干化学尿液分析仪”(型号:H-100;医疗器械注册证编号:吉械注准20152400002;生产日期:2018年1月;注册人/生产企业名称:迪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期限:7年)拿出来放在化验室使用。《诊疗项目费用明细统计》显示,2025年4月28日至2025年6月5日,当事人使用涉案的过期的“干化学尿液分析仪”进行尿液分析共420人次,收费价格为6.4元/人次,收费合计2688元。2025年9月1日本案调查终结。

当事人门诊楼二楼化验室在用的“干化学尿液分析仪”已于2025年2月1日过期,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医疗器械。经调查,2025年2月1日过期后至2025年4月27日,上述干化学尿液分析仪”一直处于停用状态。2025年4月28日,当事人再次将上述过期的“干化学尿液分析仪”拿出来放在化验室使用。2025年4月28日至2025年6月5日现场检查日期间,当事人使用过期的“干化学尿液分析仪”进行尿液分析共420人次,收费价格为6.4元/人次,收费合计2688元。上述过期的“干化学尿液分析仪”的货值金额参照当时的市场销售价格为3000元。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生产经营使用的医疗器械;违法生产经营使用的医疗器械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20倍以下罚款:(三)经营、使用无合格证明文件、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或者使用未依法注册的医疗器械”的规定,同时结合《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第二章第一节第六条第2项的规定,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给予如下行政处罚:

1、没收过期的医疗器械“干化学尿液分析仪”1台;

2、罚款25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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