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督管理局
新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完成情况的公示(龙溪铺镇卓笔完全小学、巨口铺镇中心小学、龙溪铺镇中心幼儿园)
  • 来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作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更新时间: 2025-11-20 09:19
来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更新时间: 2025-11-20 09:19


新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2025年427日、2025年427日、2025年6月17日食品监督抽检中,新邵县龙溪铺镇卓笔完全小学于新邵县龙溪铺镇国林日杂批发商店采购使用的马铃薯、新邵县巨口铺镇中心小学于新邵县龙溪铺镇立波蔬菜商行采购使用的芹菜、新邵县龙溪铺镇中心幼儿园于新邵县龙溪铺镇丽彤蔬菜店采购使用的山药的检验结果分别是:

1、马铃薯检验报告(编号:SP-JC202504287)。检查项目毒死蜱标准指标≤0.02mg /kg,实测值0.025mg /kg,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芹菜的抽检报告(№:SP-JC202502522),其中芹菜的检验项目噻虫胺实测值为0.11mg/kg,标准值为≤0.04mg/kg。检验结论为不合格。3、山药的抽检报告(№:SP-JC202502587),其中山药的检验项目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实测值为2.84mg/kg,标准值为≤0.3mg/kg。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新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上述批次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进行了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新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别对新邵县龙溪铺镇国林日杂批发商店、新邵县龙溪铺镇立波蔬菜商行、新邵县龙溪铺镇丽彤蔬菜店开展执法检查,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经立案调查,新邵县龙溪铺镇国林日杂批发商店抽检不合格批次食品采购及销售具体情况为:2025年6月17日采购涉案马铃薯15公斤,进货单价3.6元/斤,进货金额54元;截至2025年6月22日全部售出,销售单价5.6元/斤,货值金额84元。违法所得84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决定对当事人作出1.给予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84元;3.罚款5000元;

新邵县龙溪铺镇立波蔬菜商行抽检不合格批次食品采购及销售具体情况为:2025年4月27日采购涉案芹菜110斤,进货金额270元;销售单价3.5元/斤,货值金额385元。违法所得385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决定对当事人作出1.给予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385元;3.罚款5000元;

新邵县龙溪铺镇丽彤蔬菜店抽检不合格批次食品采购及销售具体情况为:2025年429日采购涉案山药40斤,进货金额180元;当日以5元/斤的价格销售了35斤给龙溪铺镇中心幼儿园,总价175元。剩余的5斤当天零售给了其他消费者,以6元/斤的价格售卖了30元。总共金额为205元。违法所得205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决定对当事人作出1.给予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205元;3.罚款5000元。

                                      新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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