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局
新邵县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监测能力严重不足问题整改情况的公示
  • 来源:县生态环境局
  • 作者:县生态环境局
  • 更新时间: 2025-12-15 10:08
来源:县生态环境局 更新时间: 2025-12-15 10:08

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监测能力严重不足”问题已经按照整改方案完成整改任务,现将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监测能力严重不足。邵阳市9个县市生态环境分局监测站仅有4个具备基本采样和分析能力,邵东、洞口、绥宁、城步、新宁等5个县市仅具备现场采样能力,无法为执法提供必要的保障。

二、整改目标

2025年底,切实形成县市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环境质量监测精准有效、执法监测规范可靠、应急监测及时高效的能力体系。

三、整改时限

2025年12月31日

四、整改措施

1.加强队伍建设。对监测人员开展培训,提高采样分析能力。

2.加强设备配置。按照标准要求,筹措资金采购相应的监测设备、仪器等。

3. 加强业务用房配备。按要求配备好环境监测业务用房。

五、整改措施完成情况

1. 加强队伍建设。新邵分局高度重视监测人员队伍建设,在岗人员符合基本要求,近几年来坚持全员持证全员考核的原则,监测站所有人员积极参加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的持证上岗考试,做到了持证率100%;积极参加省厅、省监测中心组织的多批次多人员的业务培训,同时积极参加市局、市监测中心开展的全员业务培训,有效的提升了整体业务能力,为开展应急监测和执法监测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2.加强设备配置投入资金在原有设备的基础上,新购置了恒温恒湿系统、十万分之一天平、干燥箱、高压灭菌锅、便携式五参数测定仪等重要基础设备,以及实验室的改造升级,增设了危废储存设施、废气处理设施、监控设施等,基本符合标准要求。

3.加强业务用房配备。在县政府的支持下,监测站实验用房面积为360㎡、办公用房66㎡,基本满足环境监测业务和办公用房要求。

六、下步打算

1.提升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组织技术人员和内审员、质量负责人等关键岗位人员参加线上线下的业务培训,不断提升监测人员业务能力,扩大监测能力范围

2.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按照《湖南省县市区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测能力建设考核细则》(湘环办〔2022〕152号)要求,逐步更新仪器设备、淘汰老旧仪器,引进智能化新设备,提高分析质量、不断改善监测环境和条件。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邵阳市生态环境局新邵分局办公室反映。

公示时间:20251215——20251222

受理部门:邵阳市生态环境局新邵分局

联系电话:0739-3661403

联系地址:新邵县七秀路农科园邵阳市生态环境局新邵分局11楼


邵阳市生态环境局新邵分局

2025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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