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39号令)等法律法规,经我局研究并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决定对位于新邵县酿溪镇长滩大塘路、小区路和赛双清路交汇处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时间和地点 定于2008年7月18日上午10时在新邵县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对2008-05号宗地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公开拍卖出让。
二、拍卖地块基本情况 2008-05号宗地位于新邵县酿溪镇长滩大塘路、小区路和赛双清路交汇处(在建资江二桥与赛双清公园接口处),宗地面积4117.00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商业和商品住宅用地,容积率≤1.8,建筑限高≤20米,建筑密度≤30%,总建筑面积≤7410平方米,出让年限50年,出让方式为公开拍卖,保证金为50万元。
三、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本次拍卖可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四、竞买申请的办理 凡有意竞买者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08年7月17日下午5时前向新邵县国土资源交易中心提出竞买申请,同时提交竞买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资格证书及身份证明,通过资格审查后并缴纳保证金(保证金通过银行转账的,以银行出具的到账回单为准),方可取得竞买资格。
五、其他须知事项 宗地出让区位条件为土地现状,宗地土地平整、通水、通电等有关事项由竞得人自行完成,出让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出让人的名称、地址 出让人:新邵县国土资源局 承办单位:新邵县国土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酿溪镇新阳路127号 地 址:酿溪镇新阳路127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13873997516 廖先生 13874284121 新邵县国土资源局 二OO八年六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