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湖南省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成果调整办法》(湘水发〔2022〕46号),新邵县水利局、新邵县自然资源局已组织完成辖区内巨口铺新邵县河段管理范围划定成果调整方案编制,并经审查、公示、批复。现予以公告:
一、管理范围划定成果调整
1.有堤防河段管理范围为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域、沙 洲、滩地、行洪区,两岸堤防及护堤地,护堤地宽度按现行 《堤防工程设计规范》的规定确定。
2.无堤防河段管理范围线按设计洪水位划定。
3. 邵阳市新邵县巨口铺河段管理范围划定成果调整(见附件)。
二、权属说明
本公告内容仅为行业管理范畴,不改变土地原有权属,亦不作为土地权属的证明材料。
三、管理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以及湖南省实施相关法律办法等法律法规,禁止任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擅自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从事可能危及行洪及工程安全的活动,违者将依法从严查处。
如需获取具体河段的管理范围,请联系新邵县水利局查询。
特此公告。
新邵县水利局
2025年10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