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划定意义
(一)科学划定禁止开垦陡地范围,依法落实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管理要求,是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
(二)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规定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划定的区域,是开展水土流失防治和强化农林开发等生产建设活动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基础。
(三)认真落实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管理要求是落实国土空间规划求,全面提升水土保持功能,分类分区精准管控重要举措,是推动新阶段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科学推进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的有效手段。
二、划定对象
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具体划定以下两种情形:
一、划定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
二、划定二十度以上的风化花岗岩、紫色砂页岩、红砂岩、泥质页岩坡地。
三、划定标准
本次新邵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为林地、草地、裸土坡度>25°范围与林地、草地、裸土坡度>20°范围与特殊基岩叠合范围。
四、法律依据
水保法条文:
第二十条 禁止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种植经济林的,应当科学选择树种,合理确定规模,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造成水土流失。
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可以规定小于二十五度的禁止开垦坡度。禁止开垦的陡坡地的范围由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划定并公告。
第三十七条 已在禁止开垦的陡坡地上开垦种植农作物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退耕,植树种草;耕地短缺、退耕确有困难的,应当修建梯田或者采取其他水土保持措施。
在禁止开垦坡度以下的坡耕地上开垦种植农作物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修建梯田、坡面水系整治、蓄水保土耕作或者退耕等措施。
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在禁止开垦坡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或者在禁止开垦、开发的植物保护带内开垦、开发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采取退耕、恢复植被等补救措施;按照开垦或者开发面积,可以对个人处每平方米二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每平方米十元以下的罚款。
省实施办法:
第十一条 禁止在二十五度以上的陡坡地或者二十度以上的风化花岗岩、紫色砂页岩、红砂岩、泥质页岩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已经开垦种植农作物的,应当按照县级人民政府的规定,退耕还林还草,或者修成梯田、梯土,并采取拦水、蓄水、排水等其他有效措施防止水土流失。
五、划定程序
1、初步划定。根据收集的新邵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中地类图斑,剔除其它类型的图斑,仅保留林地、草地和裸土地三类地类图斑,与坡度分级数据、特殊基岩叠合及其它特定范围的叠合分析,初步确定本次新邵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
2、图斑内业修正调整。结合新邵县高精度卫星遥感影像进行初步判别,对与河流、山脉等地貌单元、水库、道路、住宅区等建设用地和本次初步划定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有明显重叠的区城图斑边界进行逐一修正和优化处理;根据《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技术指南》3.4.2 条“将相邻图斑进行合并处理,剔除面积小于 5hm2 的图斑,形成最终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失量数据” 。初步划定新邵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图由众多较小的图斑组成,图斑破碎散乱,内业修正调整首先将相邻的图斑进行合并,组成相对较大的完整图斑。
3、现场复核。抽取不低于总图斑3%的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图斑进行现场复核验证,复核人员按照内业确定的复核图斑范围,逐点进行实地勘察;与当地村委会、村民进行沟通交流,了解图斑所在区域的土地利用历史、开垦情况以及是否存在违法开垦行为。
4、征求意见。图斑边界复核验证和修正后,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初步结果。新邵县水利局印发了关于征求《新邵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成果》的意见文件,征求新邵县相关部门(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的意见。
5、复核修正。针对征求新邵县相关部门(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的意见所提出意见进行修改。
6、划定成果。经复核调整,最终形成禁止开垦陡坡地划定成果。
六、解读单位
政策解读单位:新邵县水利局
解读人:黄蓝兰
联系电话:0739-3661903(水土保持所)
新邵县水利局
2025年10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