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及全市大气污染防治重点治理项目清单销号情况的公示
- 来源: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 作者: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 更新时间:
2025-11-07 15:16
来源: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更新时间:
2025-11-07 15:16
根据《中共邵阳市委 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邵阳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邵市发〔2024〕12号)中明确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第35个问题“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还需强力推进。邵阳市现有94台2蒸吨锅炉,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版)》应实施淘汰,但相关工作尚未有效开展”和《邵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 关于印发<2025年全市大气污染防治重点治理项目清单>的通知》(邵市生环委发〔2025〕3 号)中明确“全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淘汰148台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183台2蒸吨及以下生物质锅炉”的整改落实,我县涉及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8台2蒸吨/小时及以下生物质锅炉与全市大气污染防治重点治理项目清单中需淘汰退出的13台锅炉,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并达到销号条件,现予以集中公示,公示期5日。如对整改销号情况的真实性有异议,可于公示期间,通过电话、来访等方式向监督部门反映。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7日至2025年11月11日
监督部门:新邵县纪委监委驻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陈梦周 13618422328
附件1: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情况公示表